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自2009年起到2014年底,广东全省共有58个县(市)153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并确立了高州等3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2016年底,全省共有深圳市等7个国家试点城市和韶关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77家公立医院参与改革,取消药品加成。2017年3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卫生与健康大会,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今年上半年全面铺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于2017年7月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为什么要取消药品加成?
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是破除公立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的切入口和突破口。2011年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取消了药品加成,2014年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公立医院的药占比逐步降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的负担。
取消药品加成后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吗?
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检验费,适当提高诊查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和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利引导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自主控制药占比,合理检查,提供更多优质医疗技术服务,有效减轻群众看病费用。
医保如何支付?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将按医保险种、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7月1日零时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文件要求2017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推开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草药除外)。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并做好与财政投入政策的衔接,推动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二、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
三、同步配套相关改革
强化与医药、医保、医疗等改革协同联动,同步推进。特别是做好与医保政策的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平衡好各方关系
正确处理好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患者等各方关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要树立底线思维,高度重视保障特殊病种群体、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家庭的利益,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湛江医疗改革开始了吗?
自2013年起,我市5个县(市)的雷州市人民医院、雷州市中医院、廉江市人民医院、廉江市妇幼保健院、吴川市人民医院、吴川市中医院、遂溪县人民医院、遂溪县中医院、徐闻县人民医院、徐闻县中医院等10间县级公立医院参与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其余29间公立医院将于7月1日零时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湛江农垦局下属的农场医院参照执行)。
为如期稳妥全面铺开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4月份以来,市医改办牵头联合市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成立了医疗价格调整测算工作小组,对29间公立医院进行了医疗价格测算。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查、护理、手术、中医、康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其中门诊4项诊查费:普通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诊查费、副主任医师诊查费、急诊诊查费按一、二、三级医院分别制定价格,其他调整的价格是我市二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未列入本轮调整的项目标准,继续按湛发改价格〔2016〕82号文的规定执行。取消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取暖费或空调费并入床位费。以上三项费用不得另行收取。目前,价格调整方案正按相关程序报批,将于7月1日零时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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