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医(技)师办理学分IC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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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上海市卫生局将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的规定,真正实现“一卡在手、学分尽览”的继教管理模式,摒弃传统的积攒学分证书、学分条的继教管理模式,现要求本院所有医(技)师办理学分IC卡。
办理学分IC卡的人员需按照附件《个人资料收集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并上交相关办理费50元(上交至科教处)。请于2011.3.31之前完成个人网上注册,延迟不办将影响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谢谢您的配合!
科研教育处
2011-3-18
附件:人员资料收集流程 人员资料收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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