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第一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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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工作已启动。
一、对象
1.全院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医(技)人员,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和I类、II类学分相关材料准备好,由各科住院总医师收集后于2010年12月10日前送科教处。
2.中级及以上护理人员,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和I类、II类学分相关材料交护理部。
3. 2010年新聘任中级人员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已填写至末页者带1寸照片1张到科教处办理,初次办理者工本费8元,续办者工本费3.5元,以上费用自理。
二、学分要求
1. I类学分10分。需提交I类学分证书原件,注意必须加盖学习班承办单位公章及举办地所在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章,若无举办地所在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章,需同时提交学习班通知原件以资证明。无法提供以上材料者,本年度学分验证不合格。今年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再三强调对I类学分证书不合格者,不再组织补验分工作!
2. II类学分20分。需本人将本年度所获学分内容登记在《继续医学教育登记手册》(黄颜色)上。文章需登记文章名称、期刊名、卷、期、页,本人排名及第一作者姓名。课题需登记课题名称、级别、本人排名及第一负责人姓名。原始学分条粘贴在相应页面上。
3. 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不可替代。
4. II类学分获得方法
a.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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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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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GN)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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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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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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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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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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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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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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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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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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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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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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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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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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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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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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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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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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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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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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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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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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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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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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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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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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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上海市卫生局、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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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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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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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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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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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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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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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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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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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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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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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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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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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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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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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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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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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d.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e.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f.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持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可超过10学分。其中三基三严学分5分。
g.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持人可授予1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验分合格与个人晋升密切相关,请各位医务人员给予足够重视,及时完成验分工作!
科教处
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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