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置顶】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三组于11月29日进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始终牢记“两个确立”,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督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巡察的首要任务,深化政治监督,紧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阻碍党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的责任问题、能力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充分发挥利剑作用,为我市做好“五篇文章”,推动港产城联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巡察对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巡察对象主要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以适当方式到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四、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安排30天左右,根据巡察组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巡察时间。
五、联系方式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030321741;邮政信箱:福建省莆田市A049邮政信箱。同时,在悦华酒店和市卫健委本部及直属单位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三组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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