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医院2019年关于招录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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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 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儿科基地将于7月份开展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工作,具体招录程序如下:
一、招录对象
(一)招录对象
1、2010-2014 年,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含在编或非在编聘用)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2、2015年起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人员(注:只接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选派的“单位人”)。
(二)根据《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海外生源(取得教育部认可的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外籍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并在我省医疗机构就业,可以“单位人”身份报名参加培训。
(三)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招收的 2011-2013 级本科定向生,原则上应报全科医学专业,如需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他专业,须提交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在读或本年度将入学的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本年度不得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于2019 年 7 月 17 日 8:00 至 7 月 26 日 17:00登录福建省住 院 医 师 / 专 科 医 师 培 训 网 (fujian.wsglw.net),报名前请阅读“报名使用手册”,按“报名 使用手册”要求,在网站首页“学员注册”处注册后登陆,在“报名管理”中的“学员信息维护”中完善个人信息,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及身份证正面、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同意函、解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 格式,规格300KB以下),之后在“学员报名”模块填报志愿报名。
2016年7月1日起,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再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前需与省毕教办电话联系并传真提交书面申请书,经审核后方可重新注册。
(二)审核
1. 网上初审
2019年7月17日8:00至7月29日17:00,我院将按照“审核使用手册”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培训基地的网上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 复核
通过初审的学员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届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位证书,2016 年起外省高校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另增加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的学位证书信息)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查),选送单位的培训介绍信(注明需培训的普通专科名称和同意变更执业注册地点),定向生服务期满证明,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相关证明材料(“2011-2013 级定向乡镇卫生院本科生”提供),单位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函(报除全科医学科外其他专业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单位人”提供)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 2019 年 8 月 2-22 日自行上网查看录取情况。
三、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儿科基地计划招收2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四、录取
(一)录取时间
1. 第一志愿:2019年7月31日-8月5日。
2. 第二志愿:2019年8月6-12日。
3. 第三志愿:2019年8月13-16日。
4. 志愿统一调剂:2019年8月19-21日。
(二)录取方式
在每个志愿录取结束第二天起,报名对象可通过系统查询本人志愿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培训对象应在我院指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培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按取消录取资格和下一年度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
五、报到、协议及待遇
(一)报到具体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分别和我院及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须返回委派单位工作。
(三)我院按规定接收“单位人”待遇:
1.委培学员月均收入:2000元国家财政补助(全科3500元)+200元满勤奖+300元取得执医证或执医证变更后补贴+绩效工资、夜班补贴(取得执照后科室根据情况发放)+原单位工资,若单位为外地的学员予以安排住宿。
2.本单位学员月均收入:2000元国家财政补助+按医院规定发放的收入。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完善个人信息时须仔细阅读和人员类型相关说明,因“单位人”和“行业人”的待遇、补助、违约处理等不同,完善个人信息时请据实选择,选择后不予更改。
(二)报考者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各志愿间的档次,以提高所报志愿录取率。确认提交志愿时须点击“提交”按钮,并再次登录确认报名信息已提交,因个人操作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者不予补报。“是否服从调剂”一栏培训报名审核后不再更改,请报考者认真谨慎选择。
(三)我院儿科基地只接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选派的“单位人”,其余对象填报志愿时请勿选择。
(四)报考者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因使用手机、 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有误者,不予补报或更改信息。
(五)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报名时请确认所提交的联系电话号码准确无误,以便联络。
(六)2016 年 7 月 1 日起,除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外,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人员 3 年内(从终止或退出培训之日起计算)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根据《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培训对象“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均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报考专业所属普通专科应与培训专业一致”精神,培训对象报名时应对照《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19 年)》(附件)谨慎选择培训专业。
(八)联系人:中医院科教科赖老师(0592-5579627)
附件《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19 年)》
厦门市中医院
2019年7月11日
一、招录对象
(一)招录对象
1、2010-2014 年,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含在编或非在编聘用)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2、2015年起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人员(注:只接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选派的“单位人”)。
(二)根据《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海外生源(取得教育部认可的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外籍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并在我省医疗机构就业,可以“单位人”身份报名参加培训。
(三)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招收的 2011-2013 级本科定向生,原则上应报全科医学专业,如需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他专业,须提交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在读或本年度将入学的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本年度不得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于2019 年 7 月 17 日 8:00 至 7 月 26 日 17:00登录福建省住 院 医 师 / 专 科 医 师 培 训 网 (fujian.wsglw.net),报名前请阅读“报名使用手册”,按“报名 使用手册”要求,在网站首页“学员注册”处注册后登陆,在“报名管理”中的“学员信息维护”中完善个人信息,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及身份证正面、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同意函、解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 格式,规格300KB以下),之后在“学员报名”模块填报志愿报名。
2016年7月1日起,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再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前需与省毕教办电话联系并传真提交书面申请书,经审核后方可重新注册。
(二)审核
1. 网上初审
2019年7月17日8:00至7月29日17:00,我院将按照“审核使用手册”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培训基地的网上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 复核
通过初审的学员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届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位证书,2016 年起外省高校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另增加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的学位证书信息)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查),选送单位的培训介绍信(注明需培训的普通专科名称和同意变更执业注册地点),定向生服务期满证明,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相关证明材料(“2011-2013 级定向乡镇卫生院本科生”提供),单位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函(报除全科医学科外其他专业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单位人”提供)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 2019 年 8 月 2-22 日自行上网查看录取情况。
三、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儿科基地计划招收2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四、录取
(一)录取时间
1. 第一志愿:2019年7月31日-8月5日。
2. 第二志愿:2019年8月6-12日。
3. 第三志愿:2019年8月13-16日。
4. 志愿统一调剂:2019年8月19-21日。
(二)录取方式
在每个志愿录取结束第二天起,报名对象可通过系统查询本人志愿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培训对象应在我院指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培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按取消录取资格和下一年度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
五、报到、协议及待遇
(一)报到具体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分别和我院及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须返回委派单位工作。
(三)我院按规定接收“单位人”待遇:
1.委培学员月均收入:2000元国家财政补助(全科3500元)+200元满勤奖+300元取得执医证或执医证变更后补贴+绩效工资、夜班补贴(取得执照后科室根据情况发放)+原单位工资,若单位为外地的学员予以安排住宿。
2.本单位学员月均收入:2000元国家财政补助+按医院规定发放的收入。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完善个人信息时须仔细阅读和人员类型相关说明,因“单位人”和“行业人”的待遇、补助、违约处理等不同,完善个人信息时请据实选择,选择后不予更改。
(二)报考者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各志愿间的档次,以提高所报志愿录取率。确认提交志愿时须点击“提交”按钮,并再次登录确认报名信息已提交,因个人操作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者不予补报。“是否服从调剂”一栏培训报名审核后不再更改,请报考者认真谨慎选择。
(三)我院儿科基地只接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选派的“单位人”,其余对象填报志愿时请勿选择。
(四)报考者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因使用手机、 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有误者,不予补报或更改信息。
(五)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报名时请确认所提交的联系电话号码准确无误,以便联络。
(六)2016 年 7 月 1 日起,除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外,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人员 3 年内(从终止或退出培训之日起计算)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根据《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培训对象“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均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报考专业所属普通专科应与培训专业一致”精神,培训对象报名时应对照《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19 年)》(附件)谨慎选择培训专业。
(八)联系人:中医院科教科赖老师(0592-5579627)
附件《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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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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