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湘卫函〔2016〕350号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关于做好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居民健康卡)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直和联系单位:
为适应我省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发展的需求,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的部署,原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湖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14〕219号),组织开展了个人信息采集、发卡、培训等相关工作。但截至目前,还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未采集,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未领卡激活,部分已领卡的人员发现信息有误,还有个别人员卡已遗失等问题,影响了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居民健康卡)的推广应用。为做好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居民健康卡,以下合并简称“继教卡”)的信息采集、发放和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继教卡信息采集对象为全省除长株潭以外的11个市州所有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计生服务站/所,以及民营和个体医疗机构)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目前部分人员已在湖南省卫生计生科教信息服务平台(原湖南省卫生科教信息服务平台,http://hunan.wsglw.net,以下简称科教信息平台)注册并领卡。针对前期注册和发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采取如下措施予以解决:
1.凡通过其他途径在省内申领了居民健康卡但未在科教信息平台注册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科教信息平台注册个人信息,便于管理。
2.已在科教信息平台注册但因信息错误未能制卡的人员,由单位管理员登录单位管理账户修改注册信息,或将注册信息审核后退回个人修改,个人修改完毕再次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认定;已注册或领卡后出现工作单位在省内异动时,由原工作单位比照上述程序进行信息修改。领卡后调至外省的人员,需咨询调入省的有关政策;持外省继教卡或电子学分证书调入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继教卡或电子学分证书未实现全国联网前,需按照新进人员的要求重新注册制卡,其有效年度内所修的继教学分可按照相关规定和手续予以办理。
3.科教信息平台上的个人账户信息唯一识别码是身份证号码,已注册用户发现身份证号码出现错误,可以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重新注册,原注册账户作废,或通过逐级审核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由省级在后台予以删除(需填报附件6《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注册用户废止信息汇总表》)。
4.新用户注册时如出现“本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之类的提示,需将本人信息报告给单位科教部门,由科教部门逐级审核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由省级统一在后台进行处理(需填报附件6《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注册用户废止信息汇总表》)。
5.个人用户遗忘用户名或密码的,需联系本单位账户管理员协助找回账户信息;单位用户遗忘用户名或密码的,需联系上级主管部门的账户管理员,以逐级协助的方式找回账户信息。
6.个人继教卡实行单位账户管理制,新注册申领继教卡的用户,在填写单位信息时不得选择“无单位”;已注册用户如已选择“无单位”者,需通过工作单位或住培基地科教部门将正确的信息逐级审核并加盖公章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由省级统一协调在后台进行修改。不得私自联系网站客服修改(需填报附件5《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注册用户“无单位”信息汇总表》)。
7.第一批继教卡已经制作但未发放到位的各市州,请市州卫生计生委科教科负责督促各级各部门与银行网点取得联系并通知已制卡但未领卡的人员尽快领卡,将已制作出来的继教卡尽快发放到位,已领卡的人员应仔细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
8.专业技术人员领到继教卡后遗失或发现卡上信息有误无法使用的情况,需将本人信息报告给单位科教部门,由科教部门逐级审核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协调处理。继教卡补换手续及相关费用按照银行管理规定执行(需填报附件4《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补/换卡申请信息汇总表》)。
二、工作要求
1.本年度所有信息采集及补换卡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超过时间注册和申报的信息自动转入下一年度进行处理。从明年起,省里定期在每年10月份集中开展新进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汇总工作,补换卡申请可以市州为单位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请各单位科教部门的同志切实履行好职责,账户管理员认真做好单位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的管理与服务;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教科负责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各卫生计生部门及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的组织与落实工作,确保准时、准确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除委直和有关联系单位外,其他单位相关工作部署、信息反馈与资料报送工作一律归口所在市州卫生计生委科教科负责。
2.凡申请在科教信息平台上新注册单位账户的,需将相关人员联络信息表报送至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教科,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教科负责填写附件7《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单位账户联络信息汇总表》,将联络信息汇总表于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工作邮箱hnswstkjc@126.com,并同时抄送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工作邮箱hnjjk@qq.com。
3.经审核同意注册单位账户的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由省里统一分配账户信息(账号及密码),并通过电子邮件下发到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教科。各单位需添加子账户的,由本单位账户管理员注册添加,人员基本信息由各单位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后完成表格录入(详见附件2《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注册与审核操作流程》、附件3《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数据采集说明》)。
请各级各单位科教部门指派专人完成有关工作衔接和部署,认真组织,督促、指导本地区本单位需采集信息的卫生计生专技人员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并保障信息的准确性。
联系人:委科教处 沈念梓,0731-84822087
委信息统计中心 易凌,0731-84828610
华医网 江大伟,0731-84286376、13975806253
卡管服务热线电话:0731-12320
附件:1.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个人/单位注册须知
2.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注册与审核操作流程
3.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数据采集说明
4.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补/换卡申请信息汇总表
5.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注册用户“无单位”信息汇总表
6.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注册用户废止信息汇总表
7.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单位账户联络信息汇总表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3日
全文见附件:
关于继续做好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卡(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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