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华医学会儿科临床药师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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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儿童医院、广东省妇产医院)是广东省卫健委直属的集医疗、保健、科研、培训及技术指导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为哈佛大学医学院附属波士顿儿童医院在中国的战略合作医院,是全省妇幼卫生技术指导中心,开放床位1120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50余个,其中儿科相关科室包括小儿内科(小儿呼吸,小儿消化,小儿肾脏,小儿内分泌及中西医结合儿科等)、小儿外科,新生儿科、新生儿外科。小儿内科和小儿外科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药学部临床药学科秉承“以患者为中心,促进合理用药”的理念,目前已发展成为医、教、研技术实力雄厚的临床药学服务团队,并于2017年8月成为首批中华医学会儿科临床药师学员培训中心。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培训中心工作,要求药学部主任担任培训中心主任,配备主任药师1人、副主任药师3人、主管药师1人组成带教团队,完善了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学员培训制度和考核制度。培训中心将于2019年3月春季开班,招生要求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一年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学员了解儿科常见疾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药物治疗;对相关实验室检验和检查的报告具有初步阅读和分析能力;具有专科常见疾病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和评价的能力,能够预防、发现、解决潜在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并能陈述理由和记录;熟练掌握儿科常用药品,具有药物选择、临床应用、判断药物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能力;具有与患者、医师及护师交流沟通的能力;具备在今后可持续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培训学员及其所在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1、所在医院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且应具有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条件和计划,并能保证学员结业后作为专职临床药师开展工作。

2、应具有高等院校医药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高等院校临床药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学工作1年以上。具体标准参见《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关于进一步开展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

3、掌握临床药学基本知识,具备良好心理素质、沟通能力与从事临床药学工作意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临床药师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并能支持全程正常的学习和临床实践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培训地点

    1、招生专业:儿科专业,招生数量:2名。
    2、培训地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培训时间与培训费用

1、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进行为期1年的全脱产学习培训。

2、培训费:8000/年。

3、住宿:医院统一安排(住宿费约600元/月),费用自理。

、培训方式

按照《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关于进一步开展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临药发[2016]007号)及《关于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中心开展招生工作的通知》(临药发[2016]021号)要求进行培训,分为综合技能理论培训(3个月)和临床实践培训(9个月)2个阶段。

培训考核

按照《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关于进一步开展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临药发[2016]007号)及《关于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中心开展招生工作的通知》(临药发[2016]021号)要求进行考核。学员理论培训考核后方可参加临床实践培训。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019年1月31日。选拔时间2018年2月。

2、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华医学会儿科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申请表》,“选送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并加盖科室及医院公章方能视为报名有效,该表需要电子版和扫描件(或照片),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等复印件一并邮寄至我院临床药学科。务必写清联系地址、电话及Email,按下文通信地址邮寄至我院临床药学科。

、录取方式

本次招生采取本人报名,单位选送,中心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招收学员,被录取的学员培训中心将统一邮寄及E-mail《录取通知书》,学员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结业证书

按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的培训与考核要求,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授予由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颁发的《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专科临床药师合格证书》。

、联系方式:

1、报名联系人:王铁桥

2、报名咨询电话:020-61118649/020-39151712

3、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3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药学部 王铁桥(收),邮编:510010,电话:18244941861,E-amil:lcyxpx3861@163.com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华医学会儿科临床药师培训中心
                                                2018年12月01日

附:

1、《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华医学会儿科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申请表》

2、《关于公布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首批学员培训中心的通知》(临药发[2017]018号)

3、《关于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中心开展招生工作的通知》(临药发[2017]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