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务技术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使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更加规范化,根据《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和《天水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订本管理办法。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业务学习考核管理
(一)“主任大讲堂”活动考核管理
1、“主任大讲堂”是医院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习基础理论知识的平台,选题结合我院实际,注重实用性、先进性,荟萃了我院各学科带头人及众多专家的知识及经验,适用于不同专业医务人员。各科室应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医教部将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2、按照每年的“主任大讲堂”课程表,每月定时授课两次。医教部严格统计各科室参加人数。每次参加人数少于科室总人数60%的,扣当月综合考评分0.5分;少于50%的扣综合考评分1.0分;高于80%的加综合考评分0.5分。
3、连续三个月参加人数少于科室总人数50%的科室,扣科室奖金500元;连续三个月参加人数在80%以上者,奖励500元。
(二)科内业务学习考核管理
1、根据各科室业务学习安排,不定期抽查,检查学习内容、时间、参加人数(包括实习生)等。每月完成科内业务学习不少于两次。未完成一次扣科室当月综合考评分0.5分;参加人数少于科室总人数60%的,每次扣科室当月综合考评分0.3分;连续三次未完成的,扣科室奖金500元;连续三次参加人数少于科室总人数60%的,扣科室奖金200元;连续三个月均完成,并且每次参加人数占科室总人数80%以上者,奖励200元。
2、主任教学查房要求一周一次,每月不少于四次。
3、《业务学习登记本》、《临床教学实施登记本》、《教研组活动记录本》按要求记录。超过一周未记录的,每次扣当月综合考评分0.1分,总分为1分。
(三)外出进修、学习考核管理
1、外出参加短期学术会议或学习班者,原则上每科室每年一次,科室自行安排,向医教部递交书面申请,医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结束后按时返回医院报到,由医教部审核、登记费用报销凭据后,报送院领导。免费参加的不限次数,需医教部登记备案。科室内至少安排一次外出学习人员的讲课,内容为本次学术会议的精神和学习心得。
2、需要在上级医院进修者,医师必须工作五年以上,医技科室技师和护士可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个人书面申请,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教部审核。
3、医院将采用电话或直接随访进修医院管理部门、所在科室及带教老师的方式,对进修人员在进修单位学习期间的具体情况予以考核。进修期间旷工时间超过三分之一,或进修结束后,经所进修的医院考核不合格或拒发结业证者,进修费用自理。因个人原因造成医疗差错、事故,并且进修医院给予处罚者,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按进修所处的时间考核,进修结束完成最终考核。
4、有关外出进修学习其他规定依据《天水四○七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执行。
(四)进修生、实习生考核管理
对分配到各科室的进修生和实习生,应严格管理,完成规定的实习带教任务。因科室管理不善,导致进修生和实习生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的,由科室承担相应责任。
二、考试管理
(一)根据“主任大讲堂”授课内容及科内业务学习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二)“三基”训练及临床医师标准化培训考试,每半年一次,一年不少于两次。
(三) 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者,扣个人当月绩效工资100元;低于80分者,扣个人当月绩效工资50元;考试成绩90分以上者,每次奖励100元;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数超过总人数30%的科室,扣科室奖金500元,全体人员合格且70%以上人员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科室,奖励500元。
(四)考试不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80分以上为合格,不再设奖励。补考仍不合格者,视情节给予停职整顿,直至解聘。按考试时间考核。
(五)其它:工作三年不能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者,给予解聘。
三、科研、论文考核管理
从2012年开始每年做一次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要求三年完成一项科研,一年内完成至少二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
(二)中级职称人员五年内须完成一项科研,一年至少完成一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
(三)初级职称人员,五年内须完成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至少两篇。
(四)完成科研指通过市级以上科研鉴定。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国家级刊物发表者100%报销,省级刊物发表者70%报销。
(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的科研或论文,根据《天水四○七医院医学科研和论文表彰奖励办法》评奖。
四、学分管理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作如下要求:
(一)每年按市卫生局要求的继续医学教育验证时间,以科室为单位将所获得的《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Ⅰ、Ⅱ类)报医教部,医教部完成登记、初核后,报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进行年度审核。
(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得低于25分,其中Ⅰ类学分不得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得低于15分(院内学分不超过10分),必须有一项与本专业相关的学分。院内培训、科内业务学习参加次数未超过50%或各科考核平均成绩低于60分者,年终不授予院内学分。
(三)学分不能跨年度累计,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具体学分授予规定及方法按照《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执行。
(四)组织的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求各科室积极参与,杜绝买卖学分行为。
五、其它:指省、市或医院要求必须完成的其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大讲堂”网上培训,要求科室80%以上人员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医院每月检查并通报学习情况。“甘肃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各科室应积极参加,参加人数少于科室总人数50%的,扣科室奖金200元;参加人数超过科室总人数80%的奖励200元。
六、年终考核管理
根据前五条所列考核项目,采用打分制对各科室进行年终考核。按总分100分计,分为未完成、完成、优秀三档。总分80分以下的科室为未完成,80分以上(含80分)为完成,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统计办法如下表:
项 目 | 所占分数 | 统计细则 |
“主任大讲堂” | 10 | 根据第一项第(一)条,每扣月综合考核分0.5分相当于扣年终考核分0.2分,以此类推,扣1.0分相当于扣0.4分,扣500元奖金相当于扣3分,加0.5分相当于加0.2分,奖500元相当于加3分。 |
科内业务学习 | 10 | 根据第一项第(二)条,每扣月综合考评分0.5分相当于扣年终考核分0.2分,以此类推,扣0.3分相当于扣0.1分,扣500元奖金相当于扣3分,扣200元奖金相当于扣1分,奖200元相当于加1分。 |
主任教学查房 | 10 | 根据第一项第(二)条,未完成教学查房的,每次扣年终考核分1分。 |
各种登记本 | 6 | 根据第一项第(二)条,每扣0.1分相当于扣年终考核分0.2分。 |
“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大讲堂” | 3 | 根据第五项规定,达不到要求的科室此项不得分。 |
其他业务学习 | 5 | 根据第五项规定,每扣奖金200元相当于扣年终考核分1分,每奖200元相当于加年终考核分1分。 |
进修生、实习生管理 | 6 | 根据第一项第(二)条,实习生、进修生长期不在岗,科室未及时上报医院,每人次扣1分,因管理不善导致实习生、进修生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的每次扣3分。 |
考试管理 | 20 | 根据第二项规定,每扣奖金500元相当于扣年终考核分5分,每奖500元相当于加年终考核分5分。 |
科研论文 | 10 | 根据第三项规定,每完成一项科研,加当年年终考核分5分,超过规定年限未完成的,扣当年年终考核分5分。论文要求个人按照管理办法中相应的要求完成,未完成的,每一篇扣年终考核分2分,完成的,每一篇加年终考核分2分。 |
学分管理 | 20 | 根据第四项规定,达到要求者占科室总人数30%以下,扣年终考核分10分,占50%以上加年终考核分5分,占60%以上加年终考核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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