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一中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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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保定市应对新冠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冀防领医疗(2021)157号的通知》(保防领办发(2021) 348 号)以及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保卫发(2021) 176号)文件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我院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科室、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时刻绷紧疫情防控思想弦不放松,坚守疫情防控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要求、制度、规范,扎实做好院内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院感防控工作

    (一)加强住院病区管理。进入住院病区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各病区要做好病区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陪护、谢绝探视。提倡无陪护住院,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做好人员健康监测、信息登记等工作。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得探视,鼓励远程视频探视。严格执行住院发热患者院内转移流程。严格执行住院患者间隔24小时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收治入院制度。急危重症患者入院,第一次核酸采集后可收入缓冲间,24 小时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转入普通病房。发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可疑病例,要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上报医院。

    (二)加强预检分诊管理。充实预检分诊力量,双人在岗,做好防护(戴帽子、外科口罩、手套);对进入院内的全部人员、车辆和物资进行把关。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必须做到100%测量体温,对于红外线测温提示体温异常患者,用腋下体温计进行测温,温度异常人员100%进行登记,发热患者和可疑病例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和可疑病例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体温计使用后,要用无菌纱布和75%乙醇擦拭,清水冲净擦干备用;预检分诊台也要用无菌纱布和75%乙醇每日进行擦拭消毒。预检分诊登记本及发热患者登记信息要完善,发热患者登记本要与发热门诊的患者登记本一致,体温计、酒精、手消、口罩等物品要齐全并及时补充。

   (三)规范发热门诊管理。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和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制度,对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全部进行核酸和血常规检测,4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必要时进行胸部CT和新冠病毒抗体检测。发热门诊人员防护要到位。做好发热患者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登记信息要完善,要熟知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

  (四)做好门急诊患者管理。减少人员聚集,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安排好患者就诊时间,减少扎堆;就诊科室严格落实“一人一患一诊室”,叫号进入诊室,除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患者可安排1名家属陪同外,其余患者就诊时尽量避免家属陪同。避免聚集,做好流调,流调在门诊病历中完成。

    (五)严格出院和转院管理。即日起,患者出院前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出院。

三、加强工作人员管理

    各科主任要及时掌握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每日健康情况,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工作,有情况及时上报医院防控办公室;严格落实院内工作人员每周核酸检测要求,各科室职工(及家属、亲戚、朋友、熟人等)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不得私自进行配药、治疗,须按要求就诊。

四、严格院感防控及医废管理

    (一)各科室要严格标准预防。加强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处置,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区别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加快推进医务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现“应接尽接”。做好非诊疗区域消杀工作并做好记录。

    (二)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重点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相关工作人员防护等。

五、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各科室要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开展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外包服务人员的新冠肺炎防控培训及考核,确保全员掌握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

六、加强督查检查

    医院建立院感防控巡查制度,每天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巡查,医疗保障部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指定专人进行督查,确保感控措施有效落实。各科室每天要自查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因管理不到位或责任心问题导致的院内感染事件,将坚决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