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各位患者及家属: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了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线,更大程度的保障来院患者及家属的生命安全,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通知,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请来我院就医、办事人员和职工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入医院患者及家属请严格落实医院防控措施
1、请您正确佩戴口罩。
2、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就诊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请您在预检分诊、门诊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并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
4、请您在预检分诊接受流行病学调查,请您在门诊再次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签署承诺书。
二、发热等十大症状人员就诊须知
(一)任何就诊人员不得隐瞒病情和接触史,主动配合,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第一时间告知接诊的医务人员并到预检分诊处接受筛查:
1、发热(体温≥37.3°C)、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的;
2、近两周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3、密切接触聚集性发病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
(二)在医院指定地点留观,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进一步诊疗。
(三)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发热等十大症状患者需隔离观察至两次核酸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发热等十大症状患者拒绝进行核酸检测及其他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筛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将通知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执行。
三、普通门诊就诊须知
(一)来院患者及陪同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经过预检分诊口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及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
1、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持72小时内两次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两次结果要间隔24小时)可进入我院门诊;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员来我院就诊,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我院门诊,进行正常诊疗活动;
3、低风险地区人员14日内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不能明确除外新冠流行病学史的,请进行两次核酸检查,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我院门诊,进行正常诊疗活动;
4、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跨省返乡人员,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我院门诊,进行正常诊疗活动;
5、使用老年机、不能提供健康码的人员,请您持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军官证)填写好登记表,接受体温检测,到预检分诊医生处进行流调方可入院。
(二)在候诊过程中,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再次体温筛查;在诊室内请配合主诊医生对流行病学史的再次询问。
(三)除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患者可安排1名家属陪同外,其余患者就诊时尽量避免家属陪同。
(四)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就诊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五)在挂号、缴费、药房等所有诊疗区域候诊时至少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
(六)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交流时尽可能保持距离。陪同人员非医生要求无需进入诊室,就诊结束后无需住院者,请尽快离院。
四、其他来院办事人员须知
来院办事人员首先与医院相关科室/部门对接,有关科室/部门按照“谁对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办事人员需配合医院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绿色“河北健康码”,如有以下情况谢绝来访: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
(2)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3)周围有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4)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5)红码、黄码者。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排队候诊、缴费或检查时,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在院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选择楼梯步行,若乘坐轿厢电梯,应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2、触摸门把手等物体表面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3、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等遮挡。
4、废弃口罩请丢置黄色医疗垃圾桶内,切勿随意乱丢。
衡水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2021年8月4日
衡水卫生学校附属医院(衡水市生殖医院)
明德至善 精医惠民
南院区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2373号【预约电话:0318-2877112】
北院区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925号 【预约电话:0318—211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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