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和管理须知
根据《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卫科教函〔2020〕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卫科教函〔2020〕1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 2020 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和管理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科室按要求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一、总体要求
1.计算周期: 2019.9.1--2020.12.31
2.登记对象: 初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医、护、技、药等)
3.达标要求: ≥25 学分/年度
注意:①为进一步强化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员培训工作,加强对重症救治、院感控制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将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等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年度必修内容,医务人员可登陆河南省网上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平台(网址:https://yuancheng.henanyixue.com/)进行必修课学习(具体登录学习流程见附件);②疫情期间参加远程和面授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获学分不限比例相互补充,学分授予不限于Ⅰ类、Ⅱ类划分。
4.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累计 6 个月及以上进修并考核合格者、担任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5.2019 年 4 月 1 日起只认可电子学分证书,可通过“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hncme.henanyixue.com/web/scoretype)查询、打印学分。
6.针对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注册、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进行相关公需科目的学习。公需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30 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 24 学时/每年),完成后可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
务平台自行查询。
7.休产假者每年应完成学分 12 学分(不分 I、Ⅱ类),涉及跨年度的可任选一年使用。
二、注意事项
1.因学分审核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请全院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务必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继续医学教育。
2.因各种原因未进行 2019 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的个人,请提前准备学分材料,与本年度一起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19 年度计算周期:2018.9.1--2019.8.31
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 10 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 15 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3.继续医学教育合格是卫生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河南省网上继续医学教育平台学习流程
一、手机端
第一步:手机扫描下方小程序或手机浏览器二维码进入。
第二步:进入“继续医学教育”平台,点击下方导航栏“我的”,如果注册过用户信息,点击“登录”,如果是未注册用户,点击“注册”完善个人信息。
第三步:点击下方导航栏“分类”,选择相应的科目学习,或者点击“首页”的“远程项目”选择相关课程学习。
第四步:学习课程完成并通过考试后点击“申请学分”进行学分申请。
(申请学分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
二、电脑端
第一步:输入网址:“yuancheng.henanyixue.com”。
第二步:注册、登录(已注册学员或医学会会员无需注册直接登录)。
第三步:选择“全部课程”中相应的科目学习,或者点击“首页”的“远程项目”选择相关课程学习。
第四步:学习课程完成并通过考试后点击“申请学分”进行学分申请。
(申请学分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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