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医院外院护理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1.凡到我院申请进修人员,须持本单位开具的进修介绍信、护理专业的毕业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章的《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到护理部申请。
2.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医疗机构护理核心制度》,遵守医院及所在科室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保障护理安全。
3.工作中要做到以病人为中心、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患者疑问。工作期间着装规范,衣帽整洁,仪表端庄,佩带胸卡。
4.注重自身素质培养,尊重患者,团结同事,接受所在科室、护士长的领导,服从带教老师的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勤学多问,认真完成进修任务。
5.遵守进修计划,不得随意变更进修科目。如果确实需要更换进修科室,必须征得学科负责人及护理部同意。入科第一个月,为双向考察期,考察期内,科室可根据进修护士“三基”基础和工作基本表现,对不适合继续进修人员提出“不同意继续进修”意见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则按未通过科室考察给予办理终止进修手续。进修护士如对科室教学安排不满意或认为不能胜任科室工作,可以提出终止进修要求,经原单位书面同意后,到护理部办理终止进修手续。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能无故请假,进修三个月者,病假不得超过一周,事假不得超过三天;进修半年者,病假不得超过两周,事假不得超过一周。需请假者,必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并向我院护理部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方可批准。凡私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7.进修结束前一周科室向护理部提交一份专科知识考核试卷,护理部结合基础护理学内容对进修护士进行理论考核,科室结合本专科特点对进修护士进行操作考核。
8.进修期间认真填写《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进修期满考核合格后,交所在病区、科室填写结业评语并签字后,到护理部办理结业手续,填写病区进修满意度调查表,并交回胸卡,退还押金。
9.结业证办理:进修时间≥3个月者,携带一寸彩色登记照到护理部办理进修证,如有下列情况,终止进修不予发放结业证。
(1)进修三个月:病假超过一周、事假超过三天或无故旷工者。进修半年:病假超过两周、事假超过一周或无故旷工者。
(2)无故旷课三次以上者。
(3)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差错事故、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劳动纪律松懈、道德品质不好。
(4)进修期间不能完成学习要求且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
(5)不到结业时间提前离开者。
10.外院护理人员进修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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