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

医师教育 4阅读

工作目标

  推进农村新农合患者县域内实施住院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由医院与新农合办管理机构之间进行结算,减轻患者垫资压力。

工作对象

 1.实施对象。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住院患者。

 2.实施区域。农村患者所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

工作流程

  1.入院手续。符合新农合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持新农合医疗证、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只收存新农合医疗证、户口本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入院单区分:白色为一般入院患者、绿色为先诊疗后付费患者、红色为更改住院信息使用。

2.费用结算。患者出院时,医院即时结报新农合补偿部分,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结清。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

3.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参合患者,当费用达到红色警戒线后,患者需交给3000元住院押金;以此类推。

4.如使用高额耗材或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高额耗材和自费药品催费单》,进口耗材需患者交全额的60%,国产耗材交全额的50%,自费药品必须交全额。

注意事项

 1.首诊医生首先要对患者询问是否是参合并核实身份,做到“三证一对”,三证为身份证、户口本和合作医疗本。一对为对照片。防止冒名顶替。

2.在开具入院单的同时与患者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如不签署,不享受此政策。

3.患者所有有效证件放在各科室护士长暂存,待患者结清医疗费后返还。

4.自费药品和材料要提前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签订告知书。如在治疗过程中不按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核销,由医生承担。

5.外伤、服毒、自杀、酗酒、食物中毒等非正常疾病的患者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