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非自杀性自伤的研究进展” 继续教育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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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323”攻坚行动,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普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及心理行为障碍的识别及处理,推动非自杀性自伤防治研究,探讨非自杀性自伤临床特点、识别及预防、危机干预、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最新的诊疗进展,为临床规范化治疗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精神科医师对非自杀性自伤的诊疗水平,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计划于2021年11月23-24日举办市级继续教育项目 “非自杀性自伤的研究进展”(编号:06-2021-03-09.025)。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探讨非自杀性自伤识别及预防、临床特点、危机干预、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最新的诊疗进展。
二、培训内容
1、非自杀性自伤的诊断治疗进展
2、非自杀性自伤的早期识别
3、荆州地区青少年学生非自杀性自伤的调查研究
4、父母心理干预在儿童心理成长中的作用
5、非自杀性自伤的心理危机干预
6、非自杀性自伤患者药物治疗
7、心理治疗在非自杀性自伤中的应用
8、青少年抑郁症的筛查及与非自杀性自伤的关系
三、培训对象
1、我院医护人员、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精神科转岗培训学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2、荆州市县市区精神科医护人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讲座时间:2021年11月23-24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线下讲座地点: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部三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分线上和线下同时举办。
2、荆州市县市区精神科医护人员采用线上平台学习,采用“腾讯会议”,会议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dm/9jCFvhvHnwq3;会议号“258 694 331”,无需密码。
3、本次会议由荆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主办,荆州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协办,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承办。请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
联系人: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张新风、邹蜜
联系电话:0716-8202157 13872293762
电子邮箱:49637569@qq.com
为深入推进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323”攻坚行动,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普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及心理行为障碍的识别及处理,推动非自杀性自伤防治研究,探讨非自杀性自伤临床特点、识别及预防、危机干预、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最新的诊疗进展,为临床规范化治疗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精神科医师对非自杀性自伤的诊疗水平,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计划于2021年11月23-24日举办市级继续教育项目 “非自杀性自伤的研究进展”(编号:06-2021-03-09.025)。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探讨非自杀性自伤识别及预防、临床特点、危机干预、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最新的诊疗进展。
二、培训内容
1、非自杀性自伤的诊断治疗进展
2、非自杀性自伤的早期识别
3、荆州地区青少年学生非自杀性自伤的调查研究
4、父母心理干预在儿童心理成长中的作用
5、非自杀性自伤的心理危机干预
6、非自杀性自伤患者药物治疗
7、心理治疗在非自杀性自伤中的应用
8、青少年抑郁症的筛查及与非自杀性自伤的关系
三、培训对象
1、我院医护人员、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精神科转岗培训学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2、荆州市县市区精神科医护人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讲座时间:2021年11月23-24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线下讲座地点: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部三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分线上和线下同时举办。
2、荆州市县市区精神科医护人员采用线上平台学习,采用“腾讯会议”,会议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dm/9jCFvhvHnwq3;会议号“258 694 331”,无需密码。
3、本次会议由荆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主办,荆州市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协办,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承办。请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
联系人: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张新风、邹蜜
联系电话:0716-8202157 13872293762
电子邮箱:496375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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