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医师教育 23阅读
各教研室、奖学金申请者:
根据《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我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研究生学业的奖励和支持作用,现将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19级/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即: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成绩优异;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
(6)导师及教研室同意推荐。
2.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度内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挂科;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培养计划及院系、教研室安排的学习和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教研室和导师安排;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科研项目;
(4)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对待临床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学习勤奋、具有奉献精神、医患关系融洽;
(5)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和文化体育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6)自觉履行学生义务,无拖欠学费、住宿费等情况。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或违反学校公寓管理规定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及违章用品等行为;
(3)在学术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等弄虚作假行为;
(4)在评选年度内考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前期核查附一无此情况学生);
(5)延期毕业;
(6)拖欠学费、住宿费(前期核查附一无此情况学生);
(7)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研究生,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8)评奖年度存在医德、医疗事故、医疗差错问题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审比例
1.博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
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5,000元,获奖比例为10%;
二等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获奖比例为20%;
三等奖学金:人民币4,000元,获奖比例为45%。
2.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45%进行奖励:
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2,000元,获奖比例为5%;
二等奖学金:人民币6,000元,获奖比例为15%;
三等奖学金:人民币3,000元,获奖比例为25%。
四、评审办法及要求
1.各教研室(含联合评选教研室),根据学科特点,成立由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至少7人组成,原则上应为单数),并将名单上报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2.各教研室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3. 按照“学生申请、教研室评审(推荐)、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各教研室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要充分考察学生学业情况等综合表现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获奖。
4.各教研室根据分配的学业奖学金的名额组织评审并公示,同时注意各年级获奖人数的相对均衡。
5.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各教研室研究生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6.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研究生办公室。
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8.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要求的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经过教研室推荐,在规定时间内向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递交申报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9.作为评选支撑的业绩材料(论文、荣誉等)必须为在研究生阶段取得的业绩,并在2022年5月10日16:00前取得,已获评往年学业奖学金的佐证材料不可用于本年度的评审。
五、日程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硕士——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
1.申请学生根据评定教研室时间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属教研室。
硕士奖学金申请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①填写《2022年硕博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腾讯文档
②附属第一医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已完成评分和签字,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提交纸质版)
③学术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手印完成后,提交纸质版)
④所有支撑业绩材料(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按赋分标准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将业绩材料目录附在首页)
2.5月16日至5月22日,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统一公示。
3.5月23日中午12点前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邮件命名为:教研室名称2022年学业奖学金材料)。
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需提交的材料
(标注为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处均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多个教研室合并评选的,需每个教研室主任均签字)
①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提交纸质版,签字后提交)
②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后提交)
③XXX教研室 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按所获奖项排列,奖项内按年级排列,签字后提交)
④获奖学生名单在教研室公示的材料(提交电子版,截图照片均可)
⑤公示通过确定取得学业奖学金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按汇总表②顺序排序):
a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纸质版,双面打印两份,模板中有格式要求,非常重要。)
b学术诚信承诺书(提交纸质版)
⑥所有参评学生所提交的全部支撑业绩材料
⑦所有参评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注意:请申请人和各评审委员会按截止时间提交材料,材料务必保证准确和规范,任何已上交材料如出现问题或漏报错报,材料截止时间后不予处理,如发现有瞒报虚报,一律取消名额。
(二)博士——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
1.申请学生将申请评审过程材料提交至所属教研室进行初步审核并签字。
2.所属教研室进行初步审核签字后,于5月19日9:00—16:00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博士奖学金申请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①填写《2022年硕博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腾讯文档
②附属第一医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已完成评分和签字,提交纸质版)
③学术诚信承诺书(提交纸质版)
④所有支撑业绩材料(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按赋分标准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将业绩材料目录附在首页)
注意:请申请人按截止时间提交材料,材料务必保证准确和规范,任何已上交材料如出现问题或漏报错报,材料截止时间后不予处理,如发现有瞒报虚报,一律取消名额。
3.博士学业奖学金由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评审并公示(5月26日至6月3日)
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评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评审及公示期间如申请人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审核公示(6月6日至6月10日)
6月6日-6月10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财务处统一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胡皓月
联系电话:18098875224
研究生办公室电子邮箱:dyyyyjs@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水仙街46号中华保险一楼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1.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
附件2.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材料清单
附件3.申请人提交至各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的材料清单
根据《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我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研究生学业的奖励和支持作用,现将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19级/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即: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成绩优异;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
(6)导师及教研室同意推荐。
2.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度内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挂科;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培养计划及院系、教研室安排的学习和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教研室和导师安排;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科研项目;
(4)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对待临床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学习勤奋、具有奉献精神、医患关系融洽;
(5)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和文化体育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6)自觉履行学生义务,无拖欠学费、住宿费等情况。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或违反学校公寓管理规定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及违章用品等行为;
(3)在学术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等弄虚作假行为;
(4)在评选年度内考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前期核查附一无此情况学生);
(5)延期毕业;
(6)拖欠学费、住宿费(前期核查附一无此情况学生);
(7)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研究生,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8)评奖年度存在医德、医疗事故、医疗差错问题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审比例
1.博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
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5,000元,获奖比例为10%;
二等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获奖比例为20%;
三等奖学金:人民币4,000元,获奖比例为45%。
2.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45%进行奖励:
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2,000元,获奖比例为5%;
二等奖学金:人民币6,000元,获奖比例为15%;
三等奖学金:人民币3,000元,获奖比例为25%。
四、评审办法及要求
1.各教研室(含联合评选教研室),根据学科特点,成立由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至少7人组成,原则上应为单数),并将名单上报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2.各教研室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3. 按照“学生申请、教研室评审(推荐)、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各教研室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要充分考察学生学业情况等综合表现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获奖。
4.各教研室根据分配的学业奖学金的名额组织评审并公示,同时注意各年级获奖人数的相对均衡。
5.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各教研室研究生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6.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研究生办公室。
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8.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要求的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经过教研室推荐,在规定时间内向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递交申报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9.作为评选支撑的业绩材料(论文、荣誉等)必须为在研究生阶段取得的业绩,并在2022年5月10日16:00前取得,已获评往年学业奖学金的佐证材料不可用于本年度的评审。
五、日程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硕士——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
1.申请学生根据评定教研室时间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属教研室。
硕士奖学金申请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①填写《2022年硕博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腾讯文档
②附属第一医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已完成评分和签字,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提交纸质版)
③学术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手印完成后,提交纸质版)
④所有支撑业绩材料(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按赋分标准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将业绩材料目录附在首页)
2.5月16日至5月22日,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统一公示。
3.5月23日中午12点前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邮件命名为:教研室名称2022年学业奖学金材料)。
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需提交的材料
(标注为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处均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多个教研室合并评选的,需每个教研室主任均签字)
①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提交纸质版,签字后提交)
②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后提交)
③XXX教研室 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按所获奖项排列,奖项内按年级排列,签字后提交)
④获奖学生名单在教研室公示的材料(提交电子版,截图照片均可)
⑤公示通过确定取得学业奖学金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按汇总表②顺序排序):
a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纸质版,双面打印两份,模板中有格式要求,非常重要。)
b学术诚信承诺书(提交纸质版)
⑥所有参评学生所提交的全部支撑业绩材料
⑦所有参评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注意:请申请人和各评审委员会按截止时间提交材料,材料务必保证准确和规范,任何已上交材料如出现问题或漏报错报,材料截止时间后不予处理,如发现有瞒报虚报,一律取消名额。
(二)博士——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
1.申请学生将申请评审过程材料提交至所属教研室进行初步审核并签字。
2.所属教研室进行初步审核签字后,于5月19日9:00—16:00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博士奖学金申请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①填写《2022年硕博学业奖学金业绩材料》腾讯文档
②附属第一医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已完成评分和签字,提交纸质版)
③学术诚信承诺书(提交纸质版)
④所有支撑业绩材料(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按赋分标准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将业绩材料目录附在首页)
注意:请申请人按截止时间提交材料,材料务必保证准确和规范,任何已上交材料如出现问题或漏报错报,材料截止时间后不予处理,如发现有瞒报虚报,一律取消名额。
3.博士学业奖学金由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评审并公示(5月26日至6月3日)
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评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评审及公示期间如申请人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审核公示(6月6日至6月10日)
6月6日-6月10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财务处统一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胡皓月
联系电话:18098875224
研究生办公室电子邮箱:dyyyyjs@163.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水仙街46号中华保险一楼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1.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
附件2.各教研室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材料清单
附件3.申请人提交至各奖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的材料清单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2年5月16日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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