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

病人教育 4阅读

      很多女性在妊娠期间患上了糖尿病,据统计,我国约有17.5%的孕妇会发生高血糖。妊娠期高血糖不仅会导致巨大儿、早产、子痫前期等不良妊娠发生风险增加,新生儿发生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风险也会增加。
  高危因素:所有孕妇首次产检时需排查糖尿病的高危因素:肥胖、一级亲属患有T2DM、冠心病史、慢性高血压、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史、早孕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年龄>45岁等。
  诊断:建议对所有首次产前检查的孕妇进行空腹血糖(FPG)筛查。
  FPG≥5.6mmol/L可诊断为“妊娠合并空腹血糖受损”,诊断后应进行饮食指导,妊娠期可不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
  早孕期FPG在5.1—5.6mmol/L范围内,不作为GDM的诊断依据,建议此类孕妇在妊娠24~28周直接行OGTT检查,也可以复查FPG,FPG≥5.1mmol/L可诊断为GDM;FPG<5.1mmol/L时则行75gOGTT检查。
  妊娠24—28周行75gOGTT检查作为GDM的诊断方法:空腹、口服葡萄糖后1h、2h的血糖阈值分别为5.1、10.0、8.5mmol/L,任何一个时间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
  治疗:如果孕期血糖高,就需要治疗,包括
  1.饮食疗法:糖尿病饮食,少吃面食、甜食及油炸食品,多吃优质蛋白、青菜等。
  2.运动疗法:规律运动。
  3.药物治疗:胰岛素。
  注意事项:应用胰岛素治疗期间应密切检测血糖,避免血糖不达标或发生低血糖,根据血糖情况调整胰岛素。
  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分娩的指征,分娩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母儿状况决定。
  

(产科一病区 林存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