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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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硕士点、在读研究生同学:
为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研究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等基本费用的,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申请人原则上应为2012、2013级自筹经费研究生和2014级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请认定:
1.购买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高价格电脑、高档服装首饰化妆品等;
2.校外租房居住、经常出入酒店消费,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或有其他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
二、类型与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分为特殊困难和一般困难两类。
(一)特殊困难:一般不超过符合条件人数的5%,认定标准见“办法”。
(二)一般困难:一般不超过符合条件人数的10%,认定标准见“办法”。
三、提交材料
研究生应于10月13日前向科教科提交《安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份,导师需签字)、《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一份)以及以其他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材料(如户口簿、残疾人证、疾病证明、低保证明等,一份),电子版发送至etyykejiaoke@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2:申请表.doc
附件3:调查表.doc
附件1:认定办法.doc
科教科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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