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简介

医师教育 3阅读

                               

  目的:通过临床进修学习使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通过进修学习更新充实理论知识、强化专业技能,以提高其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接收范围
  本州及周边地区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厂矿医院);凡属私立医院、个体诊所等人员概不接收。
  2、进修条件
  进修临床科室的医师必须具有医师资格(无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概不接收);进修医技科室的进修生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无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概不接收);进修护理的必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无执业护士资格证者,概不接收);来我院进修须由本单位选送(单位签字盖章),填写进修申请表完成和入学前考试后方能录取。
  3、录取时间及进修时限
医院每年3月1日和9月1日录取进修生两次,中途不另行接收。(项目进修除外);进修时限原则半年至一年,个别医技科室接收为期3个月的进修生。
4、进修费用
护理300元/月。临床、药剂、检验、放射360元/月。进修费由进修生到院报道时一次性向医院交清。
 5、进修相关规定
  (1)、进修生报到时,须提交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供审验;并提交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2)、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须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进修生学习、工作不能超过规定时间,各科室不得随意延长。
  (3)、进修生报到后须经医院岗前培训才能进入科室。临床科室的进修生前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要对进修生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科室向医院反映,医院根据情况将其退回原单位或作短期参观学习处理。
  (4)、来我院进修者,可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但须服从科室安排。学员在进修期间不参加原单位的会议及其活动,所进修专业中途不得要求转科也不延长进修期限,如需延期进修须提前3月提出申请,并按正常程序参加下一届进修生录取。
  (5)、进修结束时,接受所在科室的考核、考试,填写《进修鉴定表》,经主任签字后到科教科办理结业证。
  (6)、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进修生的学习和工作,科室有进修生的培养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专题讲座,科教科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修生可在指导教师领导下参加部分科研工作。
  (7)、科室必须加强进修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进修生的党团组织生活随所在科室进行。
  (8)、进修生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进修学习期间须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事假须有本人申请和单位证明,病假需有医院病情证明。凡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者(即:一年病、事假累计超过4周,半年超过2周)停止进修,不发结业证。不假离院按自动退学处理。对违反本院规章制度或道德败坏违法乱纪者,取消其进修资格,退回原单位。
  (9)、进修生违反法律、法规、医疗常规引发纠纷或事故按相关程序区分责任后予以处理;损坏设备、财产按医院相关规定赔偿。
  科教科联系电话:0834-3246043 邮编:615000

  E-mail:liangshanYY@cd12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