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关于新入职博士培养基金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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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促进刚刚毕业的年轻医生或研究人员快速成长,人事科拟设立我院新入职博士培养基金。
一、基本条件(满足其一)
(一)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的优秀博士生;
(二)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英文论著2篇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三)在学期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承担主要工作并位列前二名;
(四)获得全国优秀博士毕业生称号。
二、基金设置
(一)满足上述条件,医院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并首期支付生活补贴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二)入职3年内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医院发放其余生活补贴3万元;
(三)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新入职博士毕业生,在入职3年内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样可以获得3万元生活补贴。
三、经费使用
(一)由我院人才培养基金支出;
(二)满足条件的人员上报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签订协议、实施;
(三)三年期满,由科教科提供相关课题证明,兑现培养基金。
四、其他
以上规定自2021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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