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省级有关学术团体:
根据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紧密围绕我省卫生人才成长的需求、培养的重点,面向临床,注重应用,讲求效果,要提出培训的预期目标及效果的考核指标。
(二)申报类别
2018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分A、B、C类项目和省级备案项目。
1.A类项目:以本专业领域诊断治疗标准、规范、指南和共识为主,根据基层医院和省市级医院诊治疾病类型的不同,分基层医院方向和省市级医院方向。
2.B类项目: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3.C类项目:符合我省省级学术会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立项原则,发挥引领我省各学科学术发展的作用。
4.省级备案项目:已按要求于当年举办完成且执行情况良好的,拟在下一年度举办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A类和B类项目: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岗)工作人员,具有本专业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必须参与授课。
(2)项目理论授课教师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与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要一致。
2.C类项目:
(1)申报单位必须是省级学(协)会单位。
(2)总学时数须满18个学时(其中讲座必须满12学时),会议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
3.省级备案项目:
(1)已通过省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填报执行情况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如项目申报备案,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
(3)项目备案时题目中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需调整时,可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更改后的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如已提交申报2018年国家级继教项目,同时也可提交申报省级继教项目,但该项目一旦国家级入选,省级即不入选。
2.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从经评审公布的新立项项目中,选择优秀项目纳入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网络教学精品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在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上学习,对入选项目给予连续三年举办权等政策支持。各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可以直接申请精品课程,在申报表中加以标注。
3.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均不得收取费用。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网址:http://cme.zjwst.gov.cn。
(二)申报用户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注册申报账号并经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各申办单位通过省级“申报系统”网上项目逐级上报后还需报送纸质申报表一份(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即可打印),纸质申报表的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经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
(一)省级继续医学教育A、B、C类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2017年12月21日至26日集中受理纸质材料。
(二)省级备案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26日至31日集中受理纸质材料。
请各地市继教办和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在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设定本辖区、单位的申报时间(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19:00),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齐纸质申报材料后统一送至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表(附件 5、6)电子稿发至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单单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刘怡
电话:0571-87567839,87709062
E-mail:zjscme@163.com
地址: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1002室
邮编:3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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