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精神病患者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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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的定义

  精神疾病是指由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引起的,以认知、情感和意志、行为精神活动异常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

健康指导

  1、 指导病人正确认识坚持服药的重要性。定时定量服药,不擅自停药和减药。

  2、服药后出现嗜睡、动作呆板、便秘、流延等轻微的副作用,不需治疗处理。如出现头颈歪斜、坐立不安、四肢颤抖等较重的副作用,就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用药,经治疗后很快会好转。

  3、服药后若出现头晕、面色苍白等,应平卧,切不可突然改变体位,以免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如情况严重必须由医生处理。

  4、抗精神病药物的服用时间可与日常的休息睡眠规律相配合。服药后应适当地小睡。

  5、饮食宜清谈,营养合理,吞咽困难时可进软食或流质。

  6、平时应多饮水,禁饮咖啡、浓茶,少饮酒。

  7、服氯氮平者,应定期复查血常规。

治疗原则

  在急性期以药物治疗为主;康复期及慢性阶段可辅以康复或心理治疗。 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主要有两大类,一类为传统的抗精神病药物,以氯丙嗪和氟哌啶醇等为代表;另一类为新的、非传统的抗精神病药物,以氯氮平、利培酮和奥氮平为代表。

  1、急性期系统治疗:首次发病或复发病人的治疗,应力求系统和充分,即足量、足疗程。一般疗程为3个月左右。一般从小剂量开始,10天左右缓慢增加至治疗量。特别兴奋躁动的患者,可给予针剂。常用药物有:氯丙嗪、氟哌啶醇、奋乃静、氯氮平、利培酮等。

  2、继续治疗和维持治疗:继续治疗,在急性期精神症状得到控制后,宜继续用治疗剂量治疗2~3个月,以期继续获得进步;维持治疗,对减少复发非常重要,药物剂量宜逐渐减小,3~6个月后减至治疗量的1/2左右,一般在第一次发作后,应持续治疗至少2年。第二次发作后,需维持治疗更长时间。

改善环境

  支持性心理治疗,并协助患者解决家庭和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不良心理刺激。社区康复是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社会心理康复,有助于病人获得持久的疗效,减少复发,真正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