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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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科、室:

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留学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请各科室根据科室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公费公派留学申报时需两年及以上本院工作经历20161225前来院)。

3、近两年内岗位工作时间达到要求,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无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医师公派留学申报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曾获公费或自费公派出国(境)留学者,需回院工作满足一定时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派出国(境)留学:六个月以上的回院工作需满三年,三个月至六个月(含六个月)的回院工作需满二年,三个月及以下(含三个月)的回院工作需满一年。

6、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相关申报要求(见选拔简章等附件网址(http://apply.csc.edu.cn

二、申报程序

    1、院内审核程序

    个人填写院内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大科主任、总支书记签字→送至教育处→职能部门会审→院部审核。通过医院审核者方可正式申报。因申报时间紧张请于201918前将《公派留学院内申请表(附件1教育处1417办公室

2、正式申报程序

1)201915日至115进行网上申报,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申请者需要自行注册用户名登陆。

2)打印相关申报表格,并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附件2),申请表附件材料各一,于2019115前送至教育处。

3、教育处审核盖章后送相关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1、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者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和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查询和网上申报。

2、外语要求: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附件3《外语合格条件》)

3、邀请函: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需提供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内容见附件2材料说明)

4、申请留学身份一般填“访问学者”,受理机构“江苏省教育厅”,现工作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医院汇总后统一填写。

52019年国家公派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2020630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6、教育处咨询电话:5361,联系人:张培、汤杨

               

      教育处

                                                 20181225

 

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1 公费公派出国留学院内申请表

附件2 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附件3 外语合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