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6年度学科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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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制定2016年度学科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人才培养工作,做到计划性、有序性和连贯性的有机统一,结合医院教育经费预算管理要求,请各科室管理小组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统筹制定2016年度学科人才培养计划,有序推荐具有培养潜力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业务骨干进行培养。
  一、填写说明:
  1、人才培养要为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服务,在申报公派出国、研究生培养、专科进修时,教育处将严格以《2016年度学科人才培养计划表》为依据,选拔相应人员进行申报,科室管理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但需提出书面申请。
  2、同一项目类别中,请按培养优先顺序进行排序,排前面者为优先推荐。
  3、鼓励有条件学科与国内外著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互派人员,进行双向交流和合作。
  4、请科室管理小组督促已获批待派出公派人员按期完成派出计划。
  5、公派出国类别中,国家留学基金、省政府留学基金侧重于基础研究,省卫计委支撑计划、外专局项目组侧重于临床研究。
  二、公派出国申报者基本条件
  1、公费公派留学(除国家留学基金)申报时需四年及以上本院工作经历,派出时需五年及以上本院工作经历;国家留学基金申报时需二年及以上本院工作经历,派出时需三年及以上本院工作经历。自费公派派出时需三年及以上本院工作经历。
  2、近二年内岗位工作时间达到要求,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无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无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曾获公费或自费公派出国(境)留学者,需回院工作满足一定时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派出国(境)留学:六个月以上的回院工作需满三年,三个月至六个月(含六个月)的回院工作需满二年,三个月及以下(含三个月)的回院工作需满一年;
  4、医师公派留学申报时,需取得《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
  5、符合资助部门对所申报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资助部门的网站或医院OA网上教育处相关通知。
  三、研究生培养申报者基本条件
  1、报考硕士研究生者需同时满足报考时来院工作满二年、入学时来院工作满三年;报考博士研究生者需同时满足报考时来院工作满二年、入学时来院工作满三年、硕士毕业满二年。
  2、医师报考研究生时,需取得《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
  3、近二年内岗位工作时间达到要求,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无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无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符合报考学校对所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
  5、设病区的三级学科,每个病区每年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限报一人,每个病区每年所有的博士研究生限报一人(含转博人员),不设病区的三级学科、医技科室、行政科室依据科室人员数、工作量和往年报考名额等因素综合确定限报人数。
  四、专科进修申报者基本条件
  1、二年以上本院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二年内岗位工作时间达到要求,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无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无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
  3、医师专科进修申报时,需取得《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
  五、请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2016年度学科人才培养计划表》(见附件)填好后交至教育处1417办公室。
  教育处咨询电话:5361,联系人:汤杨。
                                                                              教育处
                                                                          2016年1月11日

 

 

2016年度学科人才培养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