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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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处、科、室:
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请各科室根据科室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公费公派留学申报时需两年及以上本院工作经历(2013年9月1日前来院,博士后研究项目除外)。
3、近两年内岗位工作时间达到要求,无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无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无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医师公派留学申报时,需取得《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
5、曾获公费或自费公派出国(境)留学者,需回院工作满足一定时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派出国(境)留学:六个月以上的回院工作需满三年,三个月至六个月(含六个月)的回院工作需满二年,三个月及以下(含三个月)的回院工作需满一年。
6、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相关申报要求(见选拔简章等附件)。
二、申报程序
1、院内审核程序
个人填写《院内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大科主任、总支书记签字→送至教育处→职能部门会审→院部审核。通过医院审核者方可正式申报。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公派出国院内申请表”交教育处1417办公室。
2、正式申报程序
(1)院内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1月5日至1月15日进行网上申报,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申请者需要自行注册用户名登陆。
(2)打印相关申报表格,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申请表、附件材料各一份,于2016年1月15日前送至教育处1417办公室。
3、教育处审核盖章后送相关主管部门。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者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和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查询和网上申报。
2、外语要求: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5年尚允许申请人在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先行申报,但申报时,申请人须提交其他外语水平证明作为参考(详见《外语合格条件》)。
3、邀请函: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需提供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内容见材料说明)
4、申请留学身份一般填“访问学者”,受理机构填“江苏省教育厅”,现工作单位填“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医院汇总后统一填写。
5、2016年国家公派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7年3月31日)。
6、教育处咨询电话:5361,联系人:汤杨。
教育处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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