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一流学科”建设,鼓励导师、研究生学术会议交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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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一流学科建设激发研究生创新思维,继续推进多学科融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导师、研究生学术交流水平,临床医学院鼓励导师、研究生进行国内学术会议交流。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范围: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肿瘤医院、心脑血管医院导师、临床医学院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2、时间范围:2017年—2020年。
3、要求:国内会议仅限中华医学会级别会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大会/小组报告人或以壁报形式。(2)会议论文必须以宁夏医科大学或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3)参会人员为录用论文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参加的导师、同学请提交国内学术会议交流邀请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4、经费支持:报销差旅费及会议费(发票报销有限期为1年)。发票抬头必须为“宁夏医科大学”,报销标准:1人次/篇。
5、如有参加国际交流者,请于7月28日前提交申请书。我院将参照《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高层次人才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与学校协商报销事宜。
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关于导师、研究生国内交流活动报名表》
宁夏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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