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

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二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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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南新西道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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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简介

唐山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我省继石家庄、保定之后唐山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从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

本鉴定机构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公检法机关的委托,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律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受害人性自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伤残程度、精神障碍等问题的鉴定。

本鉴定中心遵循合法、独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鉴定纪律,以成熟的技术、热情的服务、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

我中心自2012年以来,按省司法厅的要求,参加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项目,经评定最高结果为“满意”。其中,参加的2015年度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项目《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2015-CNASZ0052)》,我中心(项目编号为15M0091)在全国140余家鉴定机构中获得“满意”,并作为优秀范文收录在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编著的《2015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文书评析》中,在专家点评中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收录该书的鉴定文书仅3篇。

我中心将紧紧围绕加强司法保障,促进和谐的大局,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规范执业行为,使业务工作程序化、内部管理制度化,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运行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一支司法鉴定人队伍,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

 科室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