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6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专 业科目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 90 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 学时。
三、培训方式
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以线上培训为主的方式开展。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面向全国选择 3 家网络培训机构,为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课程网络培训服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确保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线下培训,其中专业科目的线下培训报主管部门备案,公共科目的线下培训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如实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下培训备案表》(附件 1 )。
四、网络培训机构
下列机构为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
1 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http://hn.ischinese.cn 服务电话:4008434678
2 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网址:https://hn.webtrn.cn 服务电话: 4000007186
3 湖南开放大学(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网址:www.hnsydwpx.cn 服务电话:0731 82821099
2021年度公共科目培训内容由上述 3 家网络培训机构提供,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为 2021 年度公共科目必修内容。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自主选择进入上述网络培训机构学习,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指定其中一家网络培训机构提供线上培训服务。
五、培训管理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hnxxpt.zgzjzj.net ),今年将适时举办“管理平台”操作培训班。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通过“管理平台”对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登录“管理平台”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自主选择全省统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学习,“管理平台”将自动计算相关学时数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线下培训的,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将学时数据上 传至“管理平台”。当线上培训学时与线下培训学时累计达到规定时,“管理平台”将自动生成培训合格证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时,与参
加全省统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学习取得的学时互认。学时认定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施教机构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培训工作;事业单位和各类培训施教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二)强化培训学习成果运用。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规〔 2020 〕 1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档案,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培训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 升、考核奖励等业务,须提供“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合格证书。
(三)落实培训学习经费保障。事业单位应足额安排培训经费,参照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 2007 〕 96 号)相关规定,加大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经费的投入和保障力度。
(四)及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对不按规定组织培训、乱 收费、乱发证等行为严肃查处。各市州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于2021 年 5 月 2 1 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 人:张世金 联系电话: 073184900106 84900400( 传真)
电子邮箱:rstsgc2017@163.com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 年 4 月 26 日
-
上一篇: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卫生技术 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1〕278 号)
下一篇: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