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医院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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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丰盛医院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管理,特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继承工作)是指遴选本院有丰富、独到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并具有带教经验的名老中医为指导老师,选配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他们的学生,采取师带徒教育的方式进行系统培养。 
第三条    其任务是:继承整理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临床人才,推进丰盛医院中医学术的研究、继承与发展。 
二、师徒资格认定及遴选 
第一条    指导老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受聘(包括返聘)担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名老中医。 
2.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3.    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德高尚,在病人中有良好的口碑,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4.    能够在单位坚持临床或专业实践,每周不少于两天。具有广博的专业知识和临床带教经验,能够指导学生学生学习掌握其独特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提高学术水平。 
第二条    徒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主治医师、医师专业技术职务。 
2.    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 
3.    大学本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4.    品学兼优,有长期从事继承名老中医经验的决心,能够完成继承教学计划。 
第三条    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程序: 
1.    遴选指导老师的程序是:根据符合指导老师条件的名老中医的身体条件、工作安排情况,在征得名老中医本人同意后,由带教老师填写申请表,由院委会讨论进行评审,并确定指导老师的名单。 
2.    按照每位指导老师选配1至2名徒弟名额,公开遴选各指导老师的徒弟。 
3.    遴选徒弟的程序是:个人申请、本科室审查申报资格、对徒弟继承整理能力进行考核合格并征得指导老师的同意、由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 
4.    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签订师带徒工作协议书。 
三、组织管理 
第一条    丰盛医院师带徒评审委员会负责继承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业务院长全面主抓工作,科教科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考试考评的管理。 
第二条    继承工作的具体管理由带教所在科室负责,日常带教工作安排、跟师考勤工作由科主任管理。 
四、教    学 
第一条    采取师带徒方式实施教学,着重培养临床实践能力。指导老师主要通过口传面授,临床应诊和实际操作向徒弟传授他们的经验和专长;徒弟通过不断实践、细心揣摩,学习和继承指导老师的经验和专长,同时不断加以整理和提高。在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做到传授与自学、实践与理论、继承与整理相结合,发挥指导老师和徒弟两方面的积极性,以提高徒弟的整体业务素质。 
第二条    指导老师和学生要签订教学协议书,制定教学计划。 
第三条    继承教学的目标要求是: 
1.    徒弟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其临床疗效或技能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水平。 
2.    徒弟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专科(专病)跟师笔记,1份/月,共计36份。 
3.    在省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2篇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论文。 
4.    学习期满,撰写1篇能够反映出指导老师学术经验和专长的结业论文。 
第四条    继承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到: 
1.    指导老师带徒弟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少于两天。 
2.    徒弟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少于两天。 
3.    徒弟应将每一次跟师随诊或操作作出记录,并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心得体会,认真写好月记。 
第五条    师带徒教学期限为连续三年。若指导老师中途因故停止带教,徒弟学习两年以上并确实学有成效者,可转跟相应专业的指导老师继续学习。 
五、考    核 
第一条    师带徒继承工作必须规范管理,严格考核,确保质量。考核分为平时考核、阶段考核、结业考核及出师验收。 
第二条    带教所在科室应加强对继承工作的平时考核,主要考核继承教学的实施情况及其效果。徒弟平时学习的情况主要由指导老师进行考核,带教所在科室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条    科教科组织每年度对徒弟进行一次阶段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应予以淘汰。 
第四条    继承人学习三年期满,由医院师带徒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结业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 
第五条    医院师带徒评审委员会对徒弟上交的跟师笔记、发表的论文、撰写的老师经验总结等材料进行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及结业考核合格者发给出师证书,对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六、待遇和奖励 
第一条    指导老师和徒弟在继承教学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均由所在科室照发。 
第二条    指导老师在继承教学期间由医院每月发给300元带教津贴。 
第三条    徒弟在继承学习期间具备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和程序进行。徒弟结业后,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单位职务数额限制,从优解决。 




                        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 
                        二00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