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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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 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和助理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三)医师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考核方式及管理 
(一)考核实施和管理 
1、考核对象:在丰盛医院、金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业的在职及聘用的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专业类别包括: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 
2、考核时间: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在考核年度内完成。 
3、组织机构:成立院内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考核的组织、实施及考核档案管理。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主管院长、医务科科长、科教科科长、人事科科长、院办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组成;办公室成员由医务科科长、科教科科长、人事科科长、院办人员组成(名单附后)。 
4、职业道德考核由院办和人事部门负责完成;工作成绩、业务水平考评由医务科、科教科负责组织实施。 
5、建立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和医师考核档案。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三个方面。 
科主任对各级医师在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作出评价后,最后由考核委员会复核确认。科主任的考核由相应职能科室和主管院长完成,最后由考核委员会复核确认。业务水平考核由相应职能科室组织进行,考核委员会复核确认。 
1、职业道德考核:根据医院医德医风考评管理规定,科主任对科内医师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临床执业过程中是否能坚持救死扶伤、依法执业,有无服务性投诉,有无商业贿赂行为,有无迟到早退情况等行为作出综合评价,经考评小组同意签字确认后上报考核委员会复核。科主任的职业道德考核如需要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的,由考核小组完成,上报医院考核委员会复核。 
2、工作成绩考核:各级别医师根据岗位职责,对一个考核周期内个人工作能力、完成临床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服从医院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情况作出个人工作总结,科主任签字认可,上报考评小组同意并经医院考核委员会复核。科主任的考核由考核小组完成,上报医院考核委员会复核。 
3、业务水平考核:年度内继续教育学分达标情况是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要求,在科教科认定学分达标后,方可进行业务水平考核。 
(1)下列人员业务水平考核免考 
①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考试者。 
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者。 
(2)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业务水平考核参考述职报告、科研、论文发表情况而定: 
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系统内和区级以上单位的奖励、表彰,取得科研成果的情况;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院级行政处罚、处分;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未及时完成相关任务;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等情况。 
(3)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人员业务水平考核由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理论考核内容包括:医疗法律、法规知识、三基三严知识,由院内专家出理论考题,统一组织理论考核。 
实践技能考核包括:简单病历分析、体格检查、技能操作、中医脉诊、舌诊、针灸、拔罐、按摩手法操作等、影像读片、血气分析、心电图分析等,由医务科组织专家对医师实践技能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上报医院考核委员会复核。
三、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考核委员会向被考核医师发布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 
(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独立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生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四、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    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2.    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3.    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4.    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    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7.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8.    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9.    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2.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3.    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14.    医疗事故鉴定中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并承担次要责任以上的; 
15.    发生三级、四级医疗事故,并负有主要或完全责任的; 
16.未按规定完成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17.三基考试中累计两次不合格的; 
18.病历质控,发现一份以上丙级病历的。
五、附则 
1、本办法所称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2、本办法所称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3、本办法所称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 
                             二0一0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