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教学制度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二、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院务委员会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四、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医务科、人事科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医院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医院的各项获活动,服从管理。
五、进修人员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务科并经医院批准。
六、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
七、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应写出进修专业学术论文及返院后开展工作计划,交科室和医务科,纳入个人档案。
八、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要做出书面鉴定,经学习医院签字、盖章后,交医务科备案。
九、医务科不定期跟踪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个人表现,如不能达到预期目标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撤回进修人员并做相应处理。
十、进修人员的各项费用,由财务科按规定执行,如因个人不合理原因造成未能完成进修计划者,费用自理。
医药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一、科教科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在职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二、科教科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科教科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护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三、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护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四、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五、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医学知识培训,医务科定期考核并记录。
六、鼓励全院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科教科、人事科备案。
员工在职培训制度
一、医院遵从卫生管理部门有关医院等级检查、注册执照和继续教育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参加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条件的学分要求。
二、医院为员工在职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以利于自身和专业的发展。
三、医院通过院级业务大查房、院级讲座(包括不定期聘请的国内外专家授课)、省级或国家级继续教育学习班或学术会议、国内或国际进修与学习、部门内业务学习、远程教育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在职培训。
四、在职培训主要涉及病人安全和质量改进教育,感染控制,急救知识与技能,与本职工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各领域的新技术、新进展,根据医疗实践的发展而有必要增加的培训和教育项目及消防安全等。
五、科教科负责协调与安排相关的院级培训项目。
六、部门负责人应充分考虑员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需求,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同时,为其提供充分的学习机会和时间。包括安排参加医院规定的必修学分项目、部门内的定期业务学习及其它院内外的学习与进修。
七、各部门负责人应制定与本部门管理和服务相关的在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包括本部门技术与知识的新进展、优质服务、仪器设备的操作、维修与安全和其它有助于改进服务工作的知识与技能。
八、各科室员工应按照各部门的规定参加科室内组织的定期学习与培训。
九、每位员工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资料如学分证等的复印件应于获得后上交有关管理部门(如护理部、科教科等)。
十、科教科、护理部以及部门指定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收集员工继续教育需求的资料,做好继续教育的计划工作,为员工提供符合工作要求的有关知识和技能。
心肺复苏培训制度
一、所有医护人员都应熟悉心肺复苏的操作技术,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满足病人的需要。
二、所有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及其他医院管理层指定的人员均需进行心肺复苏培训。
三、医务科确定培训与考核小组的成员并组织每年的培训课程与考核。各相关科室应制定计划,分次安排需培训的人员参与整个阶段课程的学习。
四、参加培训的人员经学习与考试合格后发给心肺复苏合格证书。
五、考核未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未合格者必须参加下一阶段课程的培训后再参加考核。
六、年度考核与聘岗时员工有责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心肺复苏合格证书。
七、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缺席心肺复苏的学习与考核。
八、医务科不定期地组织临床的模拟抢救考核抽查并调整培训方案。
临床教研室备课制度
一、临床教研室接到教学任务后,由教研室主任根据要求,安排任课教师,并将任务下达给任课教师,督促其认真备课。
二、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和有关资料,根据学生情况,拟好教案。
三、教案内容、授课题目、讲课内容提要(讲稿)及时间、教学方法、参考资料、所需教具(挂图)、用以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方法和提问的问题、布置课下作业等。
四、个人备课结束后,应将教案提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组织集体备课,集思广益,研究讨论教学方法,解决疑难问题,交流教学经验。
五、新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帮助指导其备课,备课结束后,在教研室内部进行试讲,安排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
临床实(见)习带教制度
一、医学院实习、见习计划下达后,科教科根据计划要求,及时向有关科室布置、落实。
二、凡接受实习、见习任务的科室,必须指定人员(一般应为中级职称以上)负责具体管理。制定带教计划,安排实习、见习带教、考核工作及实习、见习医生的考勤、纪律。
三、根据实习大纲、计划和实际情况,要有计划地安排不同形式的教学讲座、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和示教手术等,科教科负责安排全院活动,一般每月1—2次,各科根据情况安排。
四、带教教师必须要求实习、见习医生跟随自己从事一切医疗活动,实习医生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亲自指导带教。实习医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
五、带教老师应严格要求实习、见习医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关心实习、见习医生。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完成的住院病历和各种医疗文件,应及时、认真的修改。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二、进修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进修人员无诊疗资质和处方权,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进修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六、进修医生不得单独进行各项诊疗活动。
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制度
一、由分管院长领导教学质量评估,科教科负责组织,安排有关活动,教学质量评估检查,每学年安排12次,每季度根据情况抽查教学情况。
二、理论课教学的质量评估检查,由医学院有关部门(如教务处、临床医学系等)组织,科教科定时向医学院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将有关材料汇总,向分管院长汇报和向有关教研室反馈。
三、实习、见习带教教学质量评估检查,由科教科结合实际情况,每季进行一次,定期向实习、见习医生发放带教评议表,对带教工作进行评议。并结合季查情况,向分管院长汇报。
四、各带教科室对实习医生学习情况,也要进行评估检查,一般分为医德医风、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纪律考勤等几部分。每科轮转结束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估。
实习医生管理规定
一、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应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学生到达实习岗位后,称为实习医生。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应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医生交给的医疗和其他各项任务。
三、实习医生在门诊、病房临床实习时,应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负责管理一定数量患者的医治和心理疏导工作(可以管5—8张病床),对患者必须关心爱护(树立爱伤观念),经常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饮食和思想情绪以及护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时,应提早半小时进入病房,对经管患者进行巡视检查。按时跟随上级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接班和早查房,扼要地报告患者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的意见。查房后,及时记录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每天下午和晚上应在教师带领下,进行查房。
五、实习医生在接到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检查患者的病情,在次日查房前(最迟在24小时内)写好完整病史。首次病程录和医嘱应由上级医师带领实习医生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对一般患者隔天记录病程一次,重患者做到每天记录,危急患者病情应随时记录,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每月作一次病程小结。实习医生在接到急诊患者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检查,及时处理。
六、实习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填写化验单、影像检查通知单及一般医嘱处方等并保持病史资料的清晰完整。
七、实习医生主管的患者须请其他科医生会诊时,实习医生陪同医师前往诊视。
八、实习医生在完成工作的同时,亦应学习护理,协同护士作治疗(包括抽血、补液、灌肠、备皮等)以及特殊护理、协同卫生员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九、参加科内的有关病例分析、临床病理讨论、学术报告、死亡病例讨论、尸体解剖工作以及必要的会议等。
十、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实行12小时负责制。各病区可按工作需要,指定一定数量的实习医生轮流值夜班。
十一、实习医生的休息时间和假日规定:
实习医生的法定假日,一般采取轮休的方式进行。
十二、实习医生请假除按学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请假制度。
十三、实习医生必须经常注意患者的病情变化,爱护和关心患者,逢有病情变化或接到病室护士通知时,应立即视患者情况给以适当处理,遇有困难时应向上级医师报告。男实习医生检查女患者时,必须有护士在场。
十四、实习医生要爱护医院的医疗器械及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实习单位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和处理。重要仪器设备、医药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十五、对实习医院的组织、设备、科研成果、及有关医疗统计数字,患者医疗情况等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向外泄露。在对患者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
十六、实习生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要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见习学生管理规定
一、临床见习,是临床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见习,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其目的是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的掌握,熟悉了解临床各科特点及常规,训练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
二、见习学生进入临床,必须在带教老师或医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诊治工作。
三、每位见习学生可负责管理床位3—5张,与实习医生交叉或重叠,但所写的临床记录,只作为学习之用,不作医院正式病历。见习学生无处方权。
四、见习学生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科制定的规则等。
五、对患者进行体检、询问病史时,要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七、班级或小组进入病房或门诊时,不得迟到、早退、或随意走开。如有事,必须事先向带教老师报告,经带教老师同意方可离去。
八、临床见习必须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成绩作为该门课程考试成绩的一部分。
临床实习医生的教学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是直接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科主任对实习医生的实习质量负全面责任,各科应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工作,各科医护人员要协同一致,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实习医生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的指导。
二、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每名实习医生可以分管5—7张病床为宜,按计划定期轮转门诊和病房,安排值夜班和假日值班。有计划的安排讲座,组织病例讨论,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
三、实习医生每结束一科实习时,该科要负责进行平时考核和出科考试,对他们的工作态度、医疗作风、理论知识、病历质量、技术操作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其成绩记入实习考勤卡片。
中、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管理暂行办法
一、中、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称毕业生,下同)实行见习期的目的,是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使他们尽快地适应医疗卫生实际工作的要求,同时使医院全面了解、考察毕业生,以便合理安排其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二、毕业生到医院报到工作,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见习期从报到上班算起,时间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医院批准,可免去见习期。有些专业人才,需要更长时间的实际锻炼,可以在见习期满后由科室自行安排。
三、医院统一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由人事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等有关职能科室进行思想政治、医德医风、医院规章制度、医疗护理制度、医疗护理文书书写、控制院内感染及消毒隔离等方面进行教育。岗前培训结束由人事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命题对其进行综合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理论、三基、外语等方面。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半年后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延长见习期。
四、医院在毕业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发现其医德医风、业务和身体条件不合格,按规定将其辞退。三个月内发生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医院办公会确认属于旧病复发,人事科给以办理离职手续,属新生疾病,按在职人员病假期间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医院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结合今后从事的工作,有计划的安排到有关科室和专业岗位进行见习。见习内容根据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专业知识和水平的巩固与提高。有利于医德医风建设的原则,进行安排。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特点和今后对毕业生的培养使用方向,可以分阶段安排到不同的科室和专业岗位见习,有关业务部门要有具体计划和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要密切联系实际,尊重师长,虚心学习,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在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积极参与科室的各种专业实践和新技术应用,加强基本业务,技术训练,熟悉本专业、岗位的“应知应会”,全面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能力。对表现不好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七、人事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等有关职能科室,要认真做好毕业生见习期间的检查和指导工作,结合思想实际和业务实践,着重进行三基和医德医风的教育和培训。各科室要安排一位医师分管毕业生见习工作,选派素质好、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员对毕业生进行指导和帮助,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组织纪律、团队精神、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对考核结果要记录登记。
八、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本人要写出总结,在自我鉴定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组织相应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业务科室和有关职能科室写出鉴定材料,填写考核鉴定表。按照规定办理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手续,并载入本人档案。对考试、考核不合格及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延期转正定级。见习期间病、事假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市人民医院科主任轮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进重点专科、人才梯队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各科室科主任,每3年外出培训进修学习1-3个月,实行轮流培训。
二、培训内容为国内、外最新专业知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等内容,重点以临床疑难病、国内外专科知识新进展、规范化管理为主,确保学成后能全面提升临床技术水平和我院的综合实力。
三、科主任在培训的同时,应与上级医院老师建立联系,做到学知识、交朋友,加强与上级医院的交流沟通。
四、培训前对医院的选择、学习内容应有论证,优先考虑学科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距离近、收费低、有专业特色的国内知名三甲(综合 、专科)医院,避免培训结束后不实用。
五、培训费用按照《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进修学习管理规定》处理。
六、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将书面学习总结、科技创新计划上交医务科、主管院长,在三个月内开展学术讲座一次,六个月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一项,年底医院组织对轮训科主任进行考评,不合格者取消第二次轮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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