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农药中毒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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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机磷类:
有机磷农药杀虫效力高,对人畜的毒性也大。目前绝大多数的农药中毒是有机磷农药所引起的。有机磷农药中毒作用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三种途径引起中毒。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后通过血液、淋巴很快运送至全身各个器官,以肝脏含量最多,肾、肺、骨次之,肌肉及脑组织中含量少、其毒理作用是抑制人体内胆碱酯酶的活为,使胆碱酶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使乙酰胆碱在体内积累过多。中毒原因主要是由于中枢性呼吸衰竭,呼吸肌瘫痪而窒息;支气管痉挛,支气管腔内积储粘液,肺水肿等加重呼吸衰竭,促进死亡。 (1)中毒症状:根据病情可分为轻、中、重三类。
①轻度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②中度中毒症状:除上述轻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等。 ③重度中毒症状: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肺水肿、瞳孔缩小、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早期或轻度中毒常被人忽视,并且其症状与感冒中暑肠炎等病相似,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有机磷农药引起的中毒症状可因品种不同而不同。乐果中毒症状的潜伏期较长,症状迁移时间也较长,还具多变的趋势,好转后也会出现反复,会突然再出现症状,易造成死亡。马拉硫磷误服中毒后病情严重,病程长,晚期也会有反复。敌敌畏口服中毒,很快出现昏迷,易发生呼吸麻痹,肺水肿和脑水肿;经皮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昏、腹痛、多汗、瞳孔缩小、面色苍白等,皮肤出现水疱和烧伤等症状。对硫磷、内吸磷经皮中毒,若头痛加剧表明中毒严重,中毒后对心肌损害明显,引起心肌收缩无力、低血压等循环衰竭。
(2)急救: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清除毒物,脱掉污染的衣裤,立即冲洗皮肤或眼睛。对经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
(3)治疗:及时正确地服用解毒药,用常用的有机磷解毒剂抗胆碱剂和胆碱酯酶复能剂。 ①用抗胆碱剂。阿托品是目前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最有效的解毒剂之一,但对晚期呼吸麻痹无效。采用阿托品治疗必须早、足、快、复。
对轻度中毒,用阿托品1~2毫克皮下注射,每4~6小时肌注或口服阿托品0.4~0.6毫克,直到症状消失。对中度中毒,用阿托品2~4毫克静脉注射,以后每15~30分钟重复注射1~2毫克,达到阿托品化后改用维持量,每4~6小时皮下注射0.5毫克。
对经口中毒者,开始用阿托品2~4毫克静脉注射,以后每15~30分钟重复注射,达到阿托品化后每2~4小时静脉注射0.5~1毫克阿托品直到症状消失。
对于重度中毒,经皮肤或呼吸道引起中毒者,开始用阿托品3~5毫克静脉注射,以后每10~30分钟重复注射,达阿托品化后用维持量每2~4小时静脉注射阿托品0.5~1毫克。 对经消化道中毒者,开始用阿托品5~10毫克静脉注射,以后每10~30分钟重复注射,达阿托品化后每1~2小时静脉注射阿托品0.5~2毫克直到中毒症状消失。阿托品化的指标:瞳孔较前散大,心率增快至120次以上,嘴干燥,面色潮红,唾液分泌减少,肺部湿罗音减少消失,意识障碍减轻,昏迷者开始恢复,腹部膨胀,肠蠕动音减弱,膀胱有尿潴留等。以上指标必须综合判断,不能只见某一指标达到即停药,要根据具体情况用小剂量维持,以避免病情反复。 注意事项:
一是在诊断不明时不能盲目使用大剂量阿托品,以免造成阿托品中毒。
二是严重缺氧者应立即给氧,保持呼吸畅通。同时以阿托品治疗。
三是伴有体温升高者,采用物理降温后再用阿托品。阿托品与胆碱酯酶复能剂合用时应减少阿托品用量。
②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常用的有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
解磷定:轻度中毒者用0.4~0.8克解磷定,再用葡萄糖或生理盐水10~20毫升稀释后作静脉注射,每2小时重复一次。中度中毒者用0.8~1.2克作静脉缓慢注射,以后每小时用0.4~0.8克静脉注射共3~4次。重度中毒者用1.2克作静脉注射,半小时重复一次,以后每小时用0.4克静脉注射或点滴。
氯磷定:轻度中毒者用0.25~0.5克肌肉注射,必要时2~4小时后重复一次。中度中毒者用0.5~0.75克肌肉或静脉注射,1~2小时后再重复一次,以后每2~4小时注射0.5克至病情好转后减量或停药。重度中毒者用0.75~1.0克肌肉或静脉注射,半小时仍不见效可重复一次,以后每2小时肌肉或静脉注射0.5克,病情好转后,酌情减量或停药。 双复磷:轻度中毒者用0.125~0.25克肌肉注射,必要时2~3小时重复一次。中度中毒者0.5克肌肉或静脉注射,2~3小时重复注射,视病情好转减药或停药。重度中毒者用0.5~0.75克静脉注射,半小时后不见效,可再注射0.5克。以后每2~3小时重复注射0.25克直至病情好转。
注意事项:
一是应在中毒后24小时内用足量,并要维持48小时。
二是胆碱酯酶复能剂治疗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的中毒疗效显著,但对敌敌畏、敌百虫农药中毒疗效差。
三是治疗过程中要严格掌握用量,用药过量会产生药物中毒。
四是复能剂对肾功能有一定损害,对患有肾病者应慎用。 五是应特别注意,不能将阿托品或解磷定作为预防性药物给接触有机磷农药的人,否则会掩盖中毒的早期症状和体征,延误治疗时机。
(4)中草药治疗:可用绿豆、甘草各一两煎水服。也可用蔓陀萝0.3~0.9克煎水服。还可用金鸡尾和金银花各四两、甘草二两煎水服。
(5)针灸疗法:头昏头痛可针刺太阳、风池穴;恶心呕吐针刺内关、止吐穴;腹痛针刺中脘,足三里穴;腹泻针刺天枢、气海、止泻等穴;肌颤针刺大椎、足三里、池穴;呼吸困难刺激膈神经。需要指出的是,针灸疗法必须由具有这方面专门技能的医生实施。
(6)对症治疗:对呼吸困难者输氧,严重时进行人工呼吸。对脑水肿者应快速给脱水利尿药物,还要服用保护脑细胞药物,在大量出汗脱水时,应补充盐水,注意电解质平衡。有机磷中毒时禁止使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2、氨基甲酸酯类:
常用的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品种有:甲萘威、仲丁威、叶飞散、杀螟丹、抗蚜威、速灭威、混灭威、异丙威、灭多威等,其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引起中毒。这类农药也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但它又不同于有机磷制剂,它是整个分子和胆碱酯酶相结合,所以水解度愈太毒性愈小。它与胆碱酯酶仅形成一种络合物,这种络合物在体内极易水解,胆碱酯酶可迅速恢复活力,它与胆碱酶的结合是可逆的,抑制后的胆碱酯酶复能快,所以一般不会引起严重中毒。由于氨基甲酞化胆碱酯酶不稳定,使得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使得中毒剂量和致死剂量差距较大。另外不能用血ChE活性作中毒检验指标。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死亡病例的死因多是呼吸障碍和肺水肿。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但因此类农药在体内代谢快,排泄快,轻度中毒者一般,在12~24小时可完全恢复,快的在1~2小时就能恢复。
(2)急救:立即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脱掉衣裤,用肥皂水彻底冲洗。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洗胃等。注意清除呼吸道中污物,对呼吸困难者要采取人工呼吸。输液可加速毒物排出,但要防止肺水肿发生。
(3)治疗:以阿托品疗效最佳,用0.5~2毫克口服或静脉或肌肉注射,每15分钟重复一次至阿托品化,维持阿托品化直至中毒症状消失。不能采用复能剂。出现肺水肿以阿托品治疗为主,病情重者加用肾上腺素。失水过多要输液治疗。呼吸道出现病变者应注意保持畅通,维持呼吸功能。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解磷定对缓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症状不但无益,反而有副作用。因而,此类农药中毒切不可用解磷定。 3、拟除虫菊酯类:
常用的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品种有:溴氰菊酯、氯氰菊酯、氯菊酯、胺菊酯、甲醚菊酯等,多属中低毒性农药,对人畜较为安全,但也不能忽视安全操作规程,不然也会引起中毒。这类农药是一种神经毒剂,作用于神经膜,可改变神经膜通的透性,干扰神经传导而产生中毒。但是这类农药在哺乳类肝脏酶的作用下能水解和氧化,且大部分代谢物可迅速排出体外。 (1)中毒症状:
①经口中毒症状。经口引起中毒的轻度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上腹部灼痛感、乏力、食欲不振、胸闷、流涎等。中度中毒症状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意识朦胧,口、鼻、气管分泌物增多,双手颤抖,肌肉跳动,心律不齐,呼吸感到有些困难。重度症状为呼吸困难,紫绀,肺内水泡音,四肢阵发性抽搐或惊厥,意识丧失,严重者深度昏迷或休克,危重时会出现反复强直性抽搐引起喉部痉挛而窒息死亡。
②经皮中毒症状。皮肤发红、发辣、发痒、发麻,严重的出现红疹、水疱、糜烂。眼睛受农药侵入后表现结膜充血,疼痛、怕光、流泪、眼睑红肿。
(2)急救: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催吐,洗胃。对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皮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眼睛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口服扑尔敏、苯海拉明等。
(3)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只能对症下药治疗。
①对躁动不安、抽搐、惊厥者,可用安定10~20毫克肌注或静注;或用镇静剂苯巴比妥钠00.1~0.2克肌注;必要时4~6小时重复使用一次。 ②对流口水多者可用阿托品抑制唾液分泌。
③对呼吸困难者,应给予吸氧,还应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
④对脑水肿者可用20%甘露醇或25%山梨醇250毫升静滴或静注;或用地塞米松10~20毫升或氢化可地松200毫克加入10%葡萄糖溶液100~200毫升静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