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医院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鲁甸县人民医院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鲁甸县人民医院根据《云南电力市场化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我院将对“鲁甸县人民医院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鲁甸县人民医院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12个月,若中标单位信誉及服务良好,经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合同。
3.项目基本情况:账号0507002000472971,月用电量约37万千瓦时。
4.采购预算价:对比“上调服务基准价”上浮或下浮固定报价(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公布月度上调服务基准价为准)。
5.采购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理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每月交易电量申报、交易、结算工作。
(2)负责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及后期电力交易相关的全过程服务。
(3)负责电量电费分析、电力技术咨询、电力技术服务,重点包括与电网企业的沟通,发行电费准确性、合理性分析,相应发票获取及用电手续办理等业务,每月提供交易电量结算清单,明确交易电量和电价。
(4)提供的购电服务应不改变采购方原有的用电习惯,供电模式和供电质量保障不变,所有交易流程全权委托售电公司进行。
6.质量承诺:符合采购人要求和行业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具有在云南电力市场交易平台注册的市场主体资格为售电公司的资质,且市场状态为正常(以昆明电力市场交易中心公布的最新目录为准,提供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近四个季度云南电力市场交易行为信用凭证”,且信用评级必须为“★★★★★”。
5.提供售电公司能100%承担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偏差电量承诺书。
6.需要3年以上的售电业绩。
7.提供不再另外提取服务费用的承诺书。
8.不得进行转让、分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供应商资格被取消。
三.报名资料(一份)
1.报名单位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法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参与昭通电力交易中心竞争性购电资格的材料。
4.保障安全、可靠、稳定供电的支撑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2日— 2023年5月2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鲁甸县人民医院办公楼2楼总务科。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13578011522
投标人报名后即可按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待总务科通知,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五.投标文件要求(纸质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1.封面、目录(目录标明所对应内容的页码);
2.投标报价表;
3.投标人相关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
4.近两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服务承诺、服务方案;
7.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拟定适合医院特点的、完整的用电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
8.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备注:证件类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所有资料均盖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密封后现场递交。
鲁甸县人民医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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