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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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职工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科教管理,进一步促进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扩大交流与合作,鼓励并指导医务人员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及短期培训,开阔视野,拓展技术领域,特规定如下:
一、申请程序:凡由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各类专业学习班、研修班,由各科室负责人向科教科提出申请,医院根据专业需求,由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能参加学习。未经院长批准,个人不准私自外出参加学习。
二、基本要求
1.凡参加学术会议、学习班的人员,在归院10日内将参加学术会议或学习班所学到的医学新知识、新进展,个人学习体会及对医院科系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交到科教科,并由科教科安排时间在院内进行学术讲座。
2.将论文汇编及学习班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上交科教科。
三、报销方法
1、科主任每年只给报销一次全国性学术会议和学习班的会务费、资料费(800元以内),宿费、交通费按医院规定执行,其他费用自理。重点科系主任根据科系发展需要适时增加一次会议报销机会。
2、省级以下学术会议费用自理。
3、国家核心杂志编委、省医学会委员参加学术会议费用按医院科主任规定报销。
4、不按规定时间上交书面材料、无书面材料上交者或未在院内进行学术讲座者不予报销参加学术会议或学习班的费用,同时取消下一年度参加学术会议或学习班的资格。
5.参加所有学术会议、学习班的费用一律由个人先垫付,医院一律不预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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